两年共立公益诉讼案件81件
[摘要]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视察公益诉讼工作
本报讯(记者/刘空 通讯员/林良鹏)在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两周年之际,7月9日,市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市直有关部门代表等30余人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阳江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视察组首先实地观摩了阳春市潭水镇一宗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整改情况。2017年6月,梁某(已判刑)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在阳春市潭水镇投资建设锡化合物加工场,并存放大量具有浸出毒性危废特性的重金属废水,案发后部分危险废物被他人非法转移至外地。阳春市检察院于2018年12月依法向阳东区法院提起全市首宗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令被告人阳春市环境保护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政行为违法,诉讼期间阳春市环境保护局已将涉案的12吨多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今年5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对涉案加工场进行现场勘察,发现场内临时建筑已经依法拆除,重金属废水也已经依法处理。如今被破坏的园地已经复绿,种植的香蕉树长势正好,收到了良好治理效果。
自2017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市检察院连续两年把公益诉讼工作列为全市检察机关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守护海洋”“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海洋资源等领域进行监督。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9条,立案81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49件,涉及食品药品领域的案件25件,涉及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案件7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80条,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基本上都积极履职、充分整改,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视察组对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从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办案力度、打造专业队伍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国兰,市检察院检察长洪结发参加了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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