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阳江海关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

阳江日报 2019-05-31 10:07

阳江市汇达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经营延续中国邮政速递物流阳江(汇达)跨境电商快件分拣清关中心一事,我关经审查,作出W687120192300500001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不予批准申请。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审批编号为W687120192300500001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关跨境电商监管科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单位)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自本通知书收到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海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自本通知书收到之日起6个月内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领取文书地址: 阳江市江城区金山路一号阳江海关大楼五楼504室

联系电话:0662-3326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阳江海关

2019年5月31日

新闻推荐

成功举办2019年职工羽毛球赛

中行阳江分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