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公告

阳江日报 2019-05-21 09:12

根据工作需要,阳春市纪委监委拟在阳江市范围内选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阳春市纪委监委科员职位4名,其中审查调查岗2名(职位1)、文字综合岗2名(职位2)。根据岗位空缺和人岗相适情况,本次选调录用人员在阳江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二、选调范围

阳江市范围内行政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和参公单位)。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男女不限,身心健康,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未受限于任职年限限制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股级以下(含股级)职务;

9.报考审查调查岗(职位1),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法学、侦查学、审计学专业;

②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10.报考文字综合岗(职位2),专业不限,但应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新录用人员工作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4.存在任职回避相关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5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广东省阳春市府前路102号5号楼阳春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662-7753153。

3.报名材料:《阳春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下载网址:阳春人才网),个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现单位任职文件等复印件,大1寸彩色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笔试。

(三)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对照报考条件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予面试,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验对象。体检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向阳春市纪委监委提供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不能按期提供调动证明的,不予体检,视为报考人员本人放弃本次选调,阳春市纪委监委自行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对象。

组织体检对象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考察,阳春市纪委监委自行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对象。

(五)考察

阳春市纪委监委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体检情况研究决定选调人选。确定人选后,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阳春市纪委监委拥有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阳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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