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起企业主体责任 确保百姓食品安全

阳江日报 2019-05-14 13:21

[摘要]阳春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阳春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肩负起国有企业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全市百姓肉食品安全。

该公司以制度、责任严格管理下属各食品单位,切实按照生猪屠宰规程进行屠宰,建立一整套产品质量登记台账制度,全程可追踪溯源,严把质量安全关。生猪入仓前必须经驻场动监部门检疫、屠宰场进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添加剂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合格才能入仓,静养、屠宰;动监所和屠场检验人员对宰后生猪产品逐头进行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后,出具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加盖胴体检疫、检验合格印章方可上市销售。凡检测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作无害化销毁处理。

在防控非洲猪瘟疫情期间,阳春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做到严防死守,严格落实“三把关、五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把猪源关、严把屠宰关、严把质量关;生猪进场验收、清洗消毒、屠宰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生产记录和疫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1110”制度(一日一消毒、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扫除、每天零存栏的),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工作,确保在屠宰环节不发生疫情。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经公司屠场宰杀上市的猪肉是安全“放心肉”,市民群众可消除顾虑大胆放心食用。目前,阳春市的猪肉供应量总体保持平稳,价格虽有浮动,但仍在可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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