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整治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
本报讯(记者/吴梦媚)近日,记者了解到,市公安交警部门定于4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道安办确定,阳春市为全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县(市、区)。市道安办确定了江城区城东街道、城北街道、白沙街道,阳东区东城镇、合山镇,阳春市春城街道、春湾镇,阳西县织镇、儒洞镇,以及海陵试验区闸坡镇等10个乡(镇、街道)为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地区。江城区石湾路、漠江路,阳东区裕东路、合广路,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路、春湾镇青云路,阳西县325国道,阳江高新区S277线,海陵试验区旅游大道等10个路段为事故多发和违法多发路段。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整治行动重点是整治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超员、酒驾醉驾、逆向行驶等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市民在驾乘摩托车时要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上述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整治行动,提升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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