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危险品乘车 14名乘客被劝阻

阳江日报 2019-04-09 09:09

[摘要]市公汽公司清明期间严把安全关

本报讯(记者/吴晓霞 通讯员/谢钠)“你携带的鞭炮、散装白酒是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不可以携带上车。”近日,一名男子用塑料瓶装着白酒,以及用厚厚的物品遮挡着鞭炮,企图带着白酒和鞭炮搭乘大八开往阳江汽车客运站的公交车去祭祖,被市粤运朗日公汽公司工作人员及时劝阻。

“散装酒、鞭炮都不能上车的”,“安全检查是为了大家安全,谢谢配合。”连日来,市公汽公司派出多名工作人员,他们戴着“三品检查”袖章和工作牌分别在阳江汽车客运站及平冈、大八等多个站点,一边礼貌地向乘客提醒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一边在车门前和车内检查乘客行李,其中深色塑料袋、行李包等需要乘客打开进行检查。

为保障市民安全出行,清明期间,市公汽公司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和行车安全大排查,严防乘客携带“三品”乘车。同时,该公司监控员每天不定时通过车辆管理服务系统发布安全语音提示,提醒司机和乘客安全出行。此外,该公司在落实安全责任制的同时,还多次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在多个站场张贴“三品”清单知识宣传,提醒市民安全乘车。

据统计,清明期间,该公司稽查调度员和司机在阳江汽车客运站、平冈、大八等多个站点和线路,共发现14名携带散装白酒、鞭炮、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的携带者,均一一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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