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及人员可获政策扶持

阳江日报 2019-04-09 09:08

[摘要]我市将开展受经济形势影响的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

本报讯(记者/任绍华 通讯员/曾宪法)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阳江市将开展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影响的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被认定为受影响的企业和职工,按规定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等多项扶持政策以及求职指导、岗位信息等多项就业服务。

《通知》明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可申请认定为“受影响企业”:一是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二是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或进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申请认定企业应承诺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2019年4月1日—12月31日,企业可向参保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通知》明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受影响职工”:一是“受影响企业”中,所在岗位受市场因素、经营下滑或生产调整冲击影响较大的职工。二是2018年10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非因合同到期或个人主动从“受影响企业”离职,尚未实现就业的职工;或从其他企业离职,尚未实现就业的生活困难职工。2019年4月1日—12月31日,相关职工可向原就业地或常住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相关补贴政策正在征求意见中,待省有关部门下发文件后,阳江市将按照省文件要求落实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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