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阳江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向社会通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期七日(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8日),于2019年3月1日凌晨零时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抓拍取证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和数量分别是漠江一桥路段1个和江台路与阳江职业技术学院东边小路交叉路口1个。
特此通告。
阳江市公安局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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