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缴费时间不允许补缴
[摘要]错过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怎么办?部门回应:
本报讯(记者/李柳枝)近日,市民曾先生致电本报“民生热线”反映,他不慎错过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希望借本报咨询如何采取补救措施以便继续参保。
曾先生告诉记者,前些天他专程到自家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账户所在的银行网点查询医保缴费情况,不料发现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未缴费成功。随后,他到有关部门的办事窗口查询得知,2018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80元,2019年度的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20元。
曾先生家的医保缴费银行账户原本存有一定资金,即便他家今年因为儿子结婚多添了一人,但若按上一年的缴费标准,可确保有足够余额扣缴医保费。“但我不知道参保费用提高了,所以未能及时多存些钱进这个账户。”曾先生说,如今由于医保缴费银行账户余额不足,他家以户籍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的家庭成员均因缴费失败,未能参与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
“我并非故意错过缴费期,现在怎么做才可以继续参与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针对曾先生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市医保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以家庭(户口簿成员)为参保单位按年度申报参保,并按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每年集中在9月至12月办理下一年度参保登记手续和缴费时间,如若参加2019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和缴费。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倘若因非社保经办机构原因造成的未按时缴纳参保保费的,中途不能补缴,次年不能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只能待下一次缴费时再参加往后一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因此,参保人要注意了解有关部门针对城乡居民医保的宣传,并查看自己医保缴费银行账户,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有足够余额扣缴医保费。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为进一步扩大阳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受益面,允许部分特殊人群在当年医保年度内按规定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特殊人群是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新迁入统筹区户籍人员、中途转入统筹区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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