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放营业执照及有关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阳江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原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阳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已划入新组建的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19年2月1日起以“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放营业执照及有关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原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放的及委托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陵分局、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以原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义发放的企业营业执照登记机关调整为“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盖“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原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有关登记注册(备案)核准通知书盖“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证照专用章”印章。
二、原阳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发证机关调整为“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盖“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原阳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委托阳江市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机关调整为“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盖“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证照专用章”印章。
三、原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许可证,发证机关调整为“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盖“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发放备案凭证的机关调整为“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盖“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证照专用章”印章。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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