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屋主欠债 现屋主遭殃

阳江日报 2018-10-24 08:58

本报讯(记者/刘静雯)“他们三更半夜来捶门,还往门口泼红油漆,太吓人了!”陈红(化名)愁眉苦脸地说。近日,记者来到江城区城南街道,看见陈红家门前的地砖、铁栅栏染上不正常的红色,一副“花开富贵,竹报平安”的对联上仍有红漆残余物。陈红告诉记者,自今年以来,因前屋主经济纠纷,房子被多次泼红漆追债,这让她与家人苦不堪言。

多年以来,陈红与丈夫林昌(化名)、儿子林龙(化名)一起居住在20平方米的老旧房子里,房子每逢下雨便漏水。林龙工作地点与老房子相距甚远,他独自在外租房。为让一家人团聚,陈红与家人商议,准备在林龙上班地点附近购买一栋二手房。

不久,陈红一位朋友告诉她,城南街道有一栋房子出售。经过多方打听,陈红得知卖家黄家明(化名)在银行上班,其父亲已去世,其妻子在湛江教书,只有黄家明与其母亲、儿子居住在这所房子里。当时正值暑假,陈红与家人前来看房子,发现黄家明一家人正在做饭,看起来没有任何古怪和值得怀疑的地方。“黄家明称他已在湛江购房并装修,准备一家人迁往湛江。我当时就信了。”陈红摇摇头,叹了口气说。随后,陈红一家人拿出多年积蓄,向黄家明购买房子。

陈红一家刚装修房子,黄家明的债主就追上门来。追债者半夜在房子外面大喊“黄家明出来”,使劲锤门,往房子门口泼红漆,并在房子四周张贴黄家明手持债条的照片。“有一次,我们在房子里死守不开门,他们竟然用大锁把大门锁上,我们只好寻来开锁匠,强行撬锁。”陈红说。一次、两次、三次……陈红一家人被逼得精神几近崩溃,只好报警。

第一次报警后,民警建议陈红一家张贴告示,告诉追债者前屋主黄家明已售卖房子,不在此地居住。然而,告示也被泼上红漆。再度报警,民警建议其安装监控设备,录下视频。但是追债者戴着口罩,甚至把监控设备砸坏了。从今年5月至9月,陈红一家人已经报警4次,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陈红到银行找黄家明,却发现黄家明早已被开除。陈红拨打黄家明电话,刚开始还能联系上他,不久他便失联了,其亲人也同样联系不上。记者拨打黄家明电话,显示该号码是空号,黄家明留下的其他联系方式均失效。

房子多次遭泼红漆,陈红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清洗。她无数次后悔购买这栋二手房,更愧对家人,由于她的推荐,一家人无辜陷入追债旋涡。“这可怎么办才好?”这已经成为陈红常挂在嘴边的话。

广东迅恒律师事务所冯兆媛律师告诉记者,由于一手房业主的欠债行为,导致二手房业主被追债,在这种情况下,二手房业主可以报警,并收集证据。业主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安装监控设备,并张贴告示,称该地段已进入24小时监控范围。但是摄像头不能对准他人窗户,尤其是卧室窗户,需对准公共路段。如果业主想要提起诉讼,也需要知道被告人是谁。此外,二手房业主可以贴出告示,表明房子已经通过合法程序转移产权,房子所有权归现任业主,与前任业主没有关系。如果追债者需要追回欠款,可以找前任业主,但不可以影响现任业主的正常生活,否则构成侵权行为,现任业主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冯兆媛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调查,了解前任业主的经济纠纷及人际交往关系,购买二手房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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