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建档立卡贫困劳力可获补贴
[摘要]我市举办“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
本报讯(记者/任绍华 通讯员/陈涛涛)17日是第5个全国扶贫日,为深入推进就业扶贫行动,根据国家、省和市的统一部署,阳江市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开展了7场次“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内容为政策宣讲和专场招聘会、入户走访、下乡送岗等专项服务活动。
当天,市人社局组织企业到扶贫挂点的江城区中洲街道办事处举行了“就业扶贫行动日”专场招聘会。各县(市、区)也分别举办了专场招聘活动。据统计,阳江市各地专场招聘会进场招聘企业共540家,提供就业岗位11927个,进场求职10530人,其中贫困劳动力391人;达成就业意向2956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17人。招聘企业提供的工资待遇,普工为2300元-6000元/月,技术工为3000元-10000元/月。
此外,阳江市各级人社部门在举办专场招聘活动的同时,还开展了就业创业扶贫政策宣传和公共就业服务咨询活动,帮助用人单位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了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让招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用人单位了解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保补贴、就业补助等优惠政策以及申报程序等。活动中,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0多份。
据了解,为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17-2020年期间,用人单位吸收广东省和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可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符合条件的单位申请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需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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