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跨范围急救一次收费600元

阳江日报 2018-09-03 10:13

本报讯(记者/谭兴孚)近日,市民何先生致电12345投诉举报平台反映称,8月16日零时40分,由位于海陵岛闸坡镇的阳江滨海医院(民营医院)的救护车运送伤者到市人民医院,被收取600元运输费,何先生认为不合理。

何先生表示,当天他驾驶小汽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员前额受伤,送到阳江滨海医院缝针及包扎后,他叫了一辆救护车将伤者送到市人民医院治疗,阳江滨海医院向何先生收取600元运输费。事后,何先生经过了解,当地公立医院的救护车送伤者到市人民医院大约是450元,何先生认为阳江滨海医院收费偏高,希望得到合理解释。

对此,阳江滨海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救护车在急救范围地段内一次收费150元,跨越急救范围地段一次收费600元,包含闸坡至市区来回公里数乘以3元每公里的费用、医生护士司机3人费用、救护车上急救用药和氧气等费用。该负责人表示,救护车的收费在物价部门备案,并在医院进行价格公示,出车前也会明确告知用车人相关收费标准,自愿选择是否使用该院救护车。

市卫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阳江市公立医院执行《广东省医疗物价收费标准》:救护车费在急救范围地段内一次收取出车费58元+院前急救费40元,如果是跨越急救范围地段每超一公里加收3元,需要担架员提供抬护服务的加收20元,医生出诊费、吸氧、用药等费用另算。该负责人表示,民营医院可以有自己的收费标准,但要在物价部门备案,并在医院进行价格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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