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靠提醒消费者 谨防上当还不够
面粉勾兑违禁药物、精致包装配伪造批号、社交网络“病毒式”传播……部分“网红保健品”偷换概念欺骗消费者,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利益。据8月6日《阳江日报》报道,有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时谨防上当。但笔者觉得光提醒消费者谨防上当还不够。
通过面粉勾兑违禁药物、精致包装配伪造批号……使这些“网红保健品”挤进朋友圈、微信群等社交网络高频宣传,甚至形成“病毒式”传播,使消费者防不胜防。特别是在当前这样一个人人“刷屏”的时代,不但让人眼花缭乱,还会不断地强化了“保健品”的渗透力,使一些消费者深受虚假成“真”之害。这时候,有专家站出来提醒消费者谨防上当,的确很有必要,可以使消费者不致于被“病毒式”传播的“感染”,使消费者在“网红保健品”高频宣传之下,依然能保持理性和心理定力。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只有经过监管部门批准,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即业内俗称的“蓝帽子”),才可称为保健食品。据中国营养健康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介绍,经过20多年发展,中国保健食品在我国食品工业领域已发展成为一个相当成熟的代表性产业。目前,全国生产企业近2300家,从业人员超过600万,产值约4000亿元。而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功能一共有27个,所有保健食品上市前,都要经过大量科学、毒理等方面研究,进行动物和人体试食试验,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而“网红保健品”通过偷换概念等办法,以网络为阵地,以“病毒式”传播推介,欺骗消费者,不但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还扰乱了市场秩序,使整个保健食品行业受到社会误解。尤其是对老年人来说,更要特别警惕利用奖品吸引、健康讲座、亲情营销、夸大忽悠等方式销售的产品,避免上当受骗。
因此,对“网红保健品”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光靠提醒消费者谨防上当,无疑显得势单力薄,难以抵御“网红保健品”的诱惑。还需要以《食品行业组织反欺诈和虚假宣传公约》发布为契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诚信自律生产经营,让良币驱逐劣币,让不顾及法律道德底线的不良企业无法安身。同时,还要强化食品安全欺诈行为和虚假宣传治理,彻底清除“网红保健品”网络上“病毒式”传播,才能真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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