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5%左右

阳江日报 2018-08-03 09:42

本报讯(记者/陈海涛)2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阳江市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8月开始发放,同时补发1月至7月的增加额。据了解,本次调整惠及阳江市约9万名退休人员。

《通知》表明,参与本次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18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其中包括7万名左右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和2万名左右的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此次调整比例按照2017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以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调整。

据了解,定额调整即为每人每月定额加发50元。挂钩调整即与本人养老金和缴费年限挂钩,包括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以及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另外,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

倾斜调整,一是对高龄人员倾斜调整,201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在此基础上,201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再倾斜加发50元,按每月发放并纳入基本养老基金年度调整基数。二是对企业军转干部倾斜调整,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市社保局待遇核发科负责人表示,增加的养老金从8月开始发放,1月至7月的调整增加额也会一并补发到位。据估算,本年度养老金调整后,全市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或每个月上涨110元左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每个月约上涨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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