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民异地就医更加轻松方便

阳江日报 2018-08-02 13:19

[摘要]从7月底开始,办理转诊不再需要医院出具转诊意见

本报讯(记者/谭兴孚)8月1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从7月底开始,办理转诊不再需要医院出具转诊意见,参保人直接提供出院小结、诊断证明或者检查报告等资料到社保局前台办事窗口办理即可,为异地就医的参保人提供了方便。

记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精简优化阳江市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工作,根据省社保局要求,从7月底开始,全面取消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就医地医院、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所有盖章手续,并统一使用《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作为异地就医备案凭证。

按照新的流程办理转诊,以后参保人到异地就医,不需要医院出具转诊意见,参保人直接提供出院小结、诊断证明或者检查报告等资料到社保局前台办事窗口办理转诊即可,而且只需备案到异地就医的地市,不需要备案到特定的医院。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坦言,目前由于系统原因,仍需要备案到特定医院。

该负责人表示,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应提供的材料类型包括:1.异地安置人员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户口已迁至异地的,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已办理居住证的提供居住证原件或复印件,不能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的由参保人提供书面承诺。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单位证明。3.转外诊治人员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病理检查报告单等资料。

据了解,目前阳江市已开展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的省内定点医疗机构达728家,全国定点医疗机构已经超过1万家,参保市民到这些医院异地就医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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