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民发现“僵尸车”请随手举报

阳江日报 2018-07-31 09:54

本报讯(记者/吴梦媚)“僵尸车”占地又影响环境,不少市民早深恶痛绝,却又苦于处理无门。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后市民若发现“僵尸车”,切勿自行处置,可向交警部门反映,也可直接拨打110举报。

据了解,在城区道路、街巷和社区等公共区域,有少量长期停放、无人问津的车辆,俗称“僵尸车”。“僵尸车”除了长期停放道路上占用公共资源、自身存在安全隐患外,还有一个隐形危害就是污染,废弃车内旧电瓶里含有大量铅、硫等有害物质,会在存放空间形成大量有害气体,车辆内部零件损坏、机油等液体可能会外流,都会给外部环境造成影响。零件老化,高温天气下暴晒也容易自燃。

这些“僵尸车”从何而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车辆有的是盗抢车、走私车或犯罪分子作案后的遗弃车辆;有的车涉及假套牌,也可能是黄标车或者车辆有多宗交通违法未处理,被车主遗弃;还有的车到了报废时限或接近报废时限,而车主懒得维修或报废,随意停放在路边或小区里;有的车辆则是二手车,因没有及时过户等各种遗留问题,导致无法报废,只好一扔了之;有的车辆因车况不好改作仓库、车体广告等其他商业用途;有的车主因一些原因长期不能开车而将车辆闲置。

但是,并非所有较长时间停放的车辆,交警部门都可以统一进行拖车处理。要进入拖车程序,必须满足三大条件:一是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二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三是达到报废标准。

该负责人介绍说,对“僵尸车”进行举报,市民可向交警部门反映,也可直接拨打110电话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情况及时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处理。若举报的“僵尸车”达到拖车标准,民警将把车辆集中运送到停车场进行统一存放,并通过电话、信函继续联系车主,同时还会向社会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月,如果逾期车主仍未前来认领,民警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对车辆进行处理。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虽然“僵尸车”长期闲置在路边,但停放再久也是别人的财产,其他人不能随便帮人处置。车主也不应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及时处理自己名下的“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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