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非法运输散装汽油被查扣
本报讯(记者/吴梦媚 通讯员/莫宇韬)一辆外表看似普通的面包车,实则“暗藏玄机”。24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在市区江朗大道查处一起非法运输汽油案件,当场查获10罐汽油,总计约200升。
24日下午5时11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路面工程运输车、面包车等五类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市区大队执勤民警在江朗大道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Q×××31的小型面包车有非法改装嫌疑,该车车窗挂上了厚厚的遮阳布帘,执勤民警无法观察到车内情况。
于是,执勤民警依法截停该小型面包车,并要求驾驶员打开车门。该驾驶员得知要打开车门后,神色显得很紧张,支支吾吾不敢正面回答民警的提问。执勤民警随即要求司机打开面包车的后门,车后门一打开,一股浓烈的汽油味迎面扑来,只见车厢内紧密摆放着23个装满汽油的塑料罐,原本限座8人的微型面包车,除了保留驾驶座和副驾驶座外,后排座位全部被拆除。
经核对,车厢内共有23个塑料罐,其中10个塑料罐中各装有20升的散装汽油,共约200升。这辆微型面包车并没有设置安全保障设施,俨然一颗“炸弹”在路上行驶,一旦发生摩擦产生火星,极易引发火灾甚至爆炸。据该车驾驶员交代,这些汽油是从市区振兴路一私人卖油车低价购买的,准备运往平冈镇一处工地用作发电机发电使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依法暂扣该车,并将驾驶员林某带回市区大队作进一步调查,车上汽油移送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阳江市公安交警部门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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