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司机因严重超员载客被判刑为韶关市首例
本报讯近日,乐昌市一名具有19年驾龄的“老司机”因没有遵守职业操守、触碰安全生产底线、严重超员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成为韶关市首例因严重超员被判刑的司机。
2020年11月27日下午,驾驶人罗某忠驾驶粤F0**69号大型普通客车由乐昌汽车站出发往湖南省汝城县小垣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乐昌市S247线19公里+100米路段时,被设卡执勤的民警拦停检查。
经查,驾驶员未携带行驶证,还发现该车核载人数30人,实际共载46人,超员50%以上。当即,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和售票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罗某忠将超员乘客卸客转运,并对未携带行驶证违法行为现场依法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根据严重超员违法事实,民警要求驾驶人到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经进一步调查得知,当天驾驶人罗某忠驾驶粤F0**69号大型普通客车搭载1名售票员及27名乘客由乐昌汽车站出发,原本没有超员的大客车却在途中“上多下少”,在明知已满座的情况下,驾驶人和售票员不但没有拒载,反而是一路“捡客”,让上车乘客挤在过道上一路前行。当大客车于15时35分行驶至S247线19公里+100米五山镇水库路段时,因未携带行驶证、严重超员被设卡执勤民警查处。
日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罗某忠被乐昌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成为韶关市首例因严重超员被判刑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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