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韶关市发放失业补助金超700万元 全力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本报讯笔者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韶关市继续推进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1-3月共发放失业补助金701.79万元,惠及13930人次。
据悉,根据《关于开展南粤春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今年广东省继续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暂至2021年6月30日。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对象包括两类群体,分别是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以及2021年1月以后新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2021年1月至6月新符合条件的,也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但2020年3月至12月已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则不可再重复申请。
另据了解,失业补助金标准保持不变,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韶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即每月634.50元;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韶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即每月190.35元。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为方便广大群众,破解业务办理过程中群众“来回跑”的问题,市人社部门切实增加服务供给,在充分保障窗口服务的基础上,同步开通“韶关人社”“粤省事”等微信小程序等线上申报流程,大幅减少申报证明材料,确保失业补助金申报做到“畅通领、安全办”,有力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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