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守着设备就能日入过千元?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本报讯每天只要守着几台设备就能日入过千元,听起来是不是很令人心动?但这种看似“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往往做不得,还有可能让你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020年5月的一天,正在找工作的李某在一个网络群里看到有人发布兼职信息,称每天只需将手机卡连上设备,确保一直联网正常就可得到报酬。李某觉得这样的工作上手应该简单容易,于是联系对方了解具体情况。
沟通中,对方表示,工作开始前会提早将需要操作的设备送到李某手上,并且还提供网上教学,包教包会,日薪高达上千元。李某听后有些不敢相信,但他想了想,还是决定接手这份工作。过了几日,果真有人联系了他,并将设备、手机卡送到了他的住处。拿到设备后,李某便按对方指示开始“工作”。
开工不久,李某觉察到了不对劲,意识到“上家”在实施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而自己则是在为他们远程拨打电话提供网络信号保障。但他转念一想:“我只是帮他们连设备,这应该没什么事,而且工资这么高。”内心挣扎一番后,李某还是没能抵住高收入的诱惑,决定继续干下去。
为逃避公安追查,李某专门开车到偏僻隐蔽处连接设备,仅3天时间他就获利1万余元。也就在这时,公安民警循线索找到了他,将其当场抓获,并对作案工具全部予以扣押。
曲江法院审理该案认为,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其认罪认罚、悔罪,主动退赃,可从轻处罚。综上,依法判决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在网络犯罪中,虽未直接参与犯罪,但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同属犯罪行为,需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法官劝诫广大群众,切勿被利益冲昏头脑,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新闻推荐
本报讯昨日下午,有市民向本报报料称,位于曲江区源河鸿景小区附近的商铺发生火情。从市民提供的视频可见,现场火势猛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