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区纪委监委建立巡察评估制度 强化自我监督管理
本报讯近日,武江区制定《韶关市武江区委巡察组巡察后评估制度(试行)》,按照“一巡一评”量化评估的原则,将巡察组作为被监督对象,全面评估巡察组在每轮巡察期间的履职情况,促进巡察干部依规依纪开展工作,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
“巡察后评估”主要以纠正问题、规范工作、提升质量等作为评估工作的出发点,通过问卷评估、巡察组自评、个别谈话、信访了解等方式,对巡察组总体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问卷评估主要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和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每一轮巡察的巡察质量、效率和纪律作风情况进行评估。通过到被巡察单位发放测评表、个别座谈等方式,征求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在进驻期间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以不记名方式填写评估表,给巡察组“挑刺”“打分”。向信访举报部门重点了解有关巡察组的信访举报情况,及时汇总整理和分析判断。
“巡察后评估”制度不仅对巡察组工作质效和作风情况进行评估,也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制度》对评估表按不同评价等次进行分数折算并累计得分,将综合评估结果作为巡察干部奖惩的重要参考。对存在巡察质量不高、巡察结果不好以及违反巡察工作规范等问题的巡察组,按照相关规定对组长进行约谈;对发现巡察干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
巡察后评估制度的建立,将引导巡察干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促使其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巡察干部在巡察期间的言行,确保巡察干部严格依规依纪文明巡察,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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