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法院一日内执结两案 妥善化解琐事引发的纠纷

韶关日报 2021-01-30 06:28

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所代表见证执行过程。

本报讯日前,新丰法院法官分赴遥田镇联丰村和南坑村两地,在一日内顺利执结了相邻关系纠纷和物权保护纠纷两案。当日,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所代表和村委干部等十几人应邀到现场见证执行。

俗话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然而生活在遥田镇联丰村的丘某两兄弟却总是因为房产、田地分配以及生活中的琐事不断引起纠纷。最近双方因为堆放的泥土影响排水而对簿公堂。

原来丘某兄弟两人2009年在分家时协议,哥哥分得上栋旧房屋,弟弟分得中栋旧房屋,两人房屋前后并排。随后,两人相继拆旧建新,弟弟于2017年建设完成。

“他违反兄弟分家协议,用泥土将两人房屋中间的石街公共位置垫高近1米,造成我进出困难、排水困难,房屋潮湿等问题。”弟弟气愤地表示。

“他说的石街不是公共位置,是我原来旧的冲凉房。我将石街垫高没有阻碍他进出,排水都是通过旧房屋水沟排水,他拆旧建新也没有预留排水沟。他说的不是事实。”

双方对此争议不断,弟弟因此向遥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但调解未果。尔后,向新丰县人民法院遥田法庭起诉。

诉讼中,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亦未成功。最后,法官从双方提交的图片及现场勘查,认为被告拆旧建新,在门前垫土,且在周边没有做排水措施,已影响原告房屋的正常使用,也影响了排水、通行,依法应予排除。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清除垫高的泥土,亦未开通排水沟。原告遂申请执行。

是日,法院干警到达现场后迅速拉起警戒线。现场看到在被申请执行人屋前和申请执行人屋后堆满了建筑材料,法官立即组织工人对现场进行测量、清理。两个多小时后,终于把涉案泥土清除,并开通排水沟。

是日下午,执行干警一行赶往遥田镇南坑村执行另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

该案中,同为邻居的当事人潘某俭和潘某贵因为潘某贵建新房运送建筑材料需从潘某房屋左侧旁的道路经过,为此双方产生争议。

潘某贵扩宽涉案道路路面以方便通行,用泥土、砂石将路面垫高至路边檐坎,并设置排水管代替原来的明沟排水。潘某贵房子建成后,未对通道进行维修和复原。为此,潘某俭诉至法院要求潘某贵清除原告房屋旁左侧道路路面上所填的泥土、砂石,并将排水沟恢复至明沟状态。获得法院支持后,潘某贵依旧未主动履行。法院遂依当事人申请组织干警前往强制执行。

“他太不讲理了,做好房子还不帮我恢复好路和水沟,一到下雨天,我的厨房就进水。”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潘某俭断断续续跟执行法官说道。

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这条道路终于清除干净,当事人满意地在笔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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