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驾驶致人死伤 23岁小伙背上巨额赔偿
本报讯因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与前方人力双轮手推车发生碰撞,年仅23岁的傅某造成王某受伤、沈某春死亡的悲剧,被交警认定对该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经受害人家属起诉、始兴法院审理后,需承担90多万元的赔偿。
法院判决显示,傅某所需负担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94万余元,扣除事故后已支付的5万余元,仍应支付89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傅某并未主动履行,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傅某,不幸已经发生了,现在你最应该做的就是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尽快想办法把赔偿款还上。”“你们作为傅某的爸妈,必然要引导孩子积极面对、勇于承担、主动解决,不然很可能会导致傅某误入歧途……”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案件承办人黄法官多次打电话联系傅某及其父母进行劝导。
经黄法官联系,傅某及其父母、申请执行人相约到法院,进行面对面沟通。当日,傅某及父母带着此前东拼西凑借来的15万元现金来到法院,真诚地向申请人道歉,表示愿意尽快履行赔偿义务,但同时,傅某父母说道:“发生这次事故,我们真的感到很抱歉,也一直在想办法尽快把钱还上,但90万元对于我们这个普通家庭来说真的太多了……”
聊天中,申请执行人了解到傅某父母的收入并不高,傅某刚踏入社会,还没有稳定的工作和积蓄。“我们理解你们一家的难处,也不希望你们被这笔债压垮。黄法官,傅某还年轻,为他往后的人生着想,我们还是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
最终,申请执行人与傅某一家经协商(如图),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免除被执行人部分赔偿款,即傅某仅支付50万元即可。傅某当即支付赔偿款15万元,并承诺剩余35万元在7年内逐步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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