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建墙存积怨 法院执行拆“心墙”

韶关日报 2020-12-12 08:44

拆墙现场。

本报讯近日,翁源法院依法执结一起相邻权纠纷案。经过不懈努力,阻隔在邻里张某增和张某全两家之间的“心墙”最终被拆除。

此前,翁源法院经当事人张某增申请受理该起相邻权纠纷执行案,并了解相关情况。“张某增和张某全两家的房屋是挨着的。”村里人向法官透露,“他们两家之前关系很好的,经常一起吃饭、喝茶、聊天,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两家就反目成仇了。”

原来,2018年6月,张某增、张某全因两家之间西面的空地发生争议,张某增家人拆了张某全南面围墙上的几块砖。后张某全一气之下,在两家房屋之间的空地上沿着张某增西面墙砌起一面高约1.5米的墙。因该墙影响到自家饭厅窗户的通风、采光,张某增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张某全将墙拆除,但张某全未予以理睬,张某增遂诉至法院,请求张某全拆除围墙,排除妨害和停止侵权,并获得法院支持。

“之前张某增拆了我家围墙,侵犯了我的财产权,所以我才建起这面墙来保障我家楼房的安全,我不同意拆除。”对于拆墙一事,张某全存在较大情绪,故其在案件生效后,亦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张某全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在其家门口张贴公告,责令张某全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围墙,多次打电话给张某全释法析理,并曾两次前往现场对张某全及其家人进行劝说。张某全一家态度虽有缓和,但心底里却仍不太愿意履行墙体拆除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须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主动履行是有可能触犯刑罚的,这可不是儿戏。”为化解两家之间的矛盾,翁源法院执行法官两次前去现场,对涉案双方进行劝导,讲法又讲情,并邀请当地镇政府和村委会给予支持,合力劝导其两家减少争吵、重归于好、团结互助,不要因为小事影响了两家的关系。

而后,翁源法院执行干警一行前往执行。因前期沟通工作开展充分,张某全虽不在家,但张某全的家人亦对执行工作予以理解,并给予配合。

执行当日,横亘在两家之间长达2年之久的围墙终于被拆除。执行干警和受雇前来拆墙的工人们一同将拆下的砖块搬至空地并逐块垒好,给两家房屋之间腾出了空地,让张某增家的饭厅“重见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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