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倒卖电话卡2500张浈江一男子获刑10个月

韶关日报 2020-10-24 06:19

本报讯近日,浈江法院对一宗非法经营电话卡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2020年1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与其他人在浈江区某企业宿舍楼合伙非法经营贩卖电话卡。李某负责收货、建档管理、测试电话号码及电话卡收寄工作,截至被抓获,李某共贩卖电话卡2500余张,另在其家中查获电话卡15000余张。李某共非法获利人民币50000余元。其中,经其售出的一张电话卡,被其他犯罪分子使用骗取被害人3500元。庭审中,李某对其犯罪行为深刻认罪悔罪,认识到其为了一己私利,铤而走险,触犯法律,最终害人害己,悔恨不已。据此,浈江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近年来,由于电话卡、银行卡的管理漏洞,导致大量银行卡、电话卡被犯罪分子获取后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人民群众对之深恶痛绝。为此,近日在全国开展的“断卡”行动,是对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的重拳出击,通过斩断电话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给违法犯罪分子“断奶”,从而铲除电信网络犯罪滋生的土壤,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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