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人身保护令挡下冰冷的拳头

韶关日报 2020-07-04 09:38

本报讯日前,翁源法院受理了一宗因家暴引发的离婚纠纷案,经女方当事人黄某申请,向其丈夫陈某发出人身保护令,依法保护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陈某和黄某结婚后,妻子黄某发现丈夫陈某具有严重的家庭暴力倾向,时常在吵架时对自己拳打脚踢。为此,黄某曾两次报警。警察到达现场后,组织两人调解并出具《治安调解协议书》。但此后,两人关系仍未缓和,于2019年9月分居。分居期间,陈某仍时常烦扰黄某,打电话给黄某,对黄某进行跟踪,限制其社交,甚至语言恐吓黄某及其家人。后黄某难以忍受,向翁源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陈某的婚姻关系。此后,因陈某对黄某及其家人施以威胁、恐吓,黄某向翁源法院提交证据申请人身保护令,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裁定禁止陈某对黄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陈某殴打、威胁、恐吓、骚扰黄某及其近亲属,人身保护令有效期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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