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推出“2.0版促进就业十条” 设立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

南方日报 2020-06-07 06:55

南方日报讯(记者/潘俊宇通讯员/沈明礼黄思敏蔡仁银)笔者从6月5日韶关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韶关市在原《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韶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涵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加大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力度、强化就业服务供给、加强就业失业监测研判、强化稳就业工作保障等10个方面的内容,全面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的就业优先政策,保持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新旧两版“促进就业十条”在政策上实现了有效衔接,并结合该市实际推出若干创新性措施。如,设立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一次性10万元奖补;对与该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返韶留韶劳动者给予个人1000元补助等。

此外,为稳岗位,助力企业渡难关,根据政策内容,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为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被评为“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为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最长3年的担保贷款,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返乡创业人员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鼓励建设村(居)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符合条件的按每个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为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对在韶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求职创业补贴。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按每人1万元给予补贴。被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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