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物燥防火第一
本报讯近期天气干燥,除了森林是防火重点区域之外,城镇居住区、农业生产生活区的防火同样重要,韶关市今年1月1日施行的《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对此进行了划分和说明。
《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将城市和乡镇的建成区居民生活区域划分为城镇居住区,在城镇居住区内不得有野外用火行为。除此之外,在城镇居住区和森林防火区之外的从事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农业生产生活区内,也禁止多种野外用火行为。
据悉,《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规定,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区管控、综合治理的原则。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森林防火区的野外用火监督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业生产生活区野外用火监督管理。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居住区的野外用火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因野外用火引起大气污染的环境监测、监督管理与综合防治工作。发展和改革、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野外用火管理工作。
根据《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春耕备耕、秋收冬种及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天气等森林高火险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森林防火需要,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农业生产生活区划定高火险区域,设置森林防火警示标志,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对野外用火行为进行巡查。
新闻推荐
韶关市关工委领导及农村创业青年到湖南参观学习 韶郴两地青年交流创业经
本报讯日前,市关工委有关领导带领农村创业青年联谊会的成员一行24人到湖南郴州市和资兴市学习考察。创业青年们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