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韶关市车辆购置税征收实行“全市通办” 纳税人可就近选点申报纳税
本报讯笔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从2019年6月1日起,市税务局位于沙洲一路1号的第二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撤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权限全面下放至各县(市、区)税务局,全市受理车购税的征收点扩大至10个。
与此同时,韶关市车辆购置税征收实行“全市通办”,纳税人可在市辖区内任意一个县(市、区)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和缴纳业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就近、灵活选择征收点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全市通办”是市税务局落实“放管服”改革、满足纳税人多元化办税需求的重大举措,受到了韶关市纳税人的一致点赞。“原来申报缴纳车购税只能在一个地方办理,现在我们可以就近选择办税地点,极大地节约了我们的办税成本。”正在浈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韶关市粤胜汽贸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梁先生说道。
据悉,目前实行“全市通办”的车辆购置税业务包括各类车辆新车征税业务(含免征业务),各类车辆二次业务(包括更正、遗失补发、补税、退税等)暂不实行“全市通办”,由原车辆购置税档案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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