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韶关日报 2019-05-24 09:48 伍剑:根据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2015)韶武法民一初字第1011号民事判决确认叶保龙享有的债权,现债权人叶保龙将判决书项下的所有债权及全部权益转让给余寒贵(住址:武江区惠民路143栋401房,电话:13602915139)。请公告见报之日起,直接向余寒贵履行付款义务。特此公告。叶保龙余寒贵2019年5月22日新闻推荐 拍卖公告受委托,我司将对下列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1.EVA胶膜生产线(机械设备);2.韶关市武江区沙洲路41号金贝苑3幢首层41-7、41-8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