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关火车东站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未报批 收费远超相关规定2倍多
昨日,韶关市民陈女士向本报反映,韶关火车东站露天停车场本月20日开始收费,价格偏高并且不设有限时免费停放。对此,市发改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该停车场属于政府定价管理范围,但市发改局未收到该露天停车场报价,车主可以向市市场管理局进行投诉。
收费公示未有相关部门核准
当日上午9时许,记者走访该露天停车场,看到在出入门口处树立收费标准公示牌,上面清楚列明收费标准:“小车每小时10元,24小时最高限价6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但记者在收费栏中并未发现相关单位核准信息,仅有落款为“韶关市源晟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记者在现场看到,停车场内空位很多,闲置率达到70%,火车东站周边道路却停放很多小车,与露天停车场形成鲜明对比。“我就是来接人,不会停很长时间,10分钟左右就走了。”张先生告诉记者,一般在这停车的,要么是来买票,要么是来接人,不会停很长时间,但却要交足1小时的费用,而且价格太高十分不合理。
记者在停车场周边采访几位正好在停车的车主,他们表示都是临时来停车的,很快就会开走。李先生无奈地说道:“火车东站是韶关市的门面,这个收费标准也太让人看笑话了。”
记者也就此亲身体验一回,将车子开进停车场内停放不足20分钟,离开停车场时,工作人员要求交费10元,当被询问有没有相关文件查阅时,对方只是强调已经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并拒绝提供任何文件查阅,只能给予一张“广东省通用定额发票”。
停车场收费超规定标准
记者在市发改局了解到,该露天停车场属于政府定价管理的范围内,按照标准,该停车场应该实行收费标准为每辆小车5元/小时,24小时最高限价25元。
据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有关规定,韶关市在2017年10月1日执行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韶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范围包括:机场、车站、码头、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设施。同时,《通知》中明确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停车设施经营者应按本通知的规定,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重新确认收费,经同意后方可继续实施收费。
露天停车场未报批
在附件中记者了解到相关车站(码头、口岸)和公交枢纽站等配套停放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标准,每辆小车5元/小时,24小时最高限价25元,并且每次进入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而该露天停车场每小时收费已经超出标准2倍,24小时最高限价超出2倍多。
市发改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并未获报批,车主可以向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而记者在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未有市民就该停车场收费问题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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