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警示教育课开到案发单位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韶关日报 2019-04-20 08:53

本报讯“打着"集体"的旗号,集体研究决策套取资金为干部职工谋福利,自认为合理合法没问题,但事实上根本无法掩盖违纪违法的实质!……”近日,乐昌市纪委监委到该市民政局开展“以"集体"之名”主题警示教育课,以该市福利院沈某军一行侵占国有资产职务犯罪案件为例,为民政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及财会人员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

课堂上,授课人结合“案中人”的工作经历和忏悔书,深入剖析其一步步走向“病变”的心路变化轨迹和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以案释纪、释法,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从思想教育、权力监管、制度规范等方面查找深层次原因,帮助案发单位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同时警示党员干部要检身自省,破除“侥幸”心理,不当“局外人”,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强化纪法意识,筑牢底线意识,切切实实管好“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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