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纪委监委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韶关日报 2019-04-13 09:22

本报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乐昌市纪委监委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瞄准靶心,精准发力,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共核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7条,立案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该市纪委监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流程,印发一系列文件,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建立并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工作合力。同时,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结合起来,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加强宣传发动,拓宽信访渠道。该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群众监督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持续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媒体发布公开信,印制发放宣传单,发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用老百姓听得懂、接地气的语言宣传扫黑除恶,为群众有效举报畅通渠道。

聚焦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注重发挥群众力量,最大限度把人民群众动员起来,聚焦工作重点,精准“靶向治疗”,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坚持严查快处,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和区域,切实加强提醒约谈、宣传教育,对出现苗头性错误倾向的党员干部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患于未然,做到深挖细查,形成高压,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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