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绿水青山 检察官在行动

韶关日报 2019-03-01 08:56

本报讯近日,始兴检察院起诉的首件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该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判决全部支持了检察院的诉讼请求。

去年4月,始兴检察院仔细审查案件线索,发现存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被侵害的情况,于4月25日决定对张某某失火烧山的犯罪行为立案审查,5月30日依法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今年1月4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承办检察官代表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支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围绕评估意见的法律效力和被毁生态公益林的恢复费用这两个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被告人放弃对抗和抱有抵赖的心态,当庭表示认罪,并表示愿意赔偿生态公益林的修复费用8万多元。

公益诉讼起诉人呼吁:保护生态公益林人人有责,大家要有效使用法律武器,保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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