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部门上门出具遗嘱公证书
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 李欣凌)身患重疾在医院住院,欲把已故妻子的房产份额也转给儿子,却苦于无法到公证处办理,这事成了黄圃镇苏老伯一块“心病”。记者1月28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菊城公证处通过到医院办理上门公证,并当天出具了遗嘱公证,圆了苏老伯春节前最大的心愿。
近日,陈女士带着资料到菊城公证处咨询。陈女士的家翁苏老伯名下有一处房产,属于苏老伯与妻子黎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但黎女士已于上世纪90年代去世,她的遗产份额并未办理继承公证,苏老伯早已表示过希望将这处房产留给自己的儿子。由于苏老伯身患重疾住院,因此,他委托儿媳陈女士到公证处咨询相关事项。
公证处公证员考虑到苏老伯的身体状况,并查看了当事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确认苏老伯意识精神可以办理公证,次日便到黄圃医院为苏老伯办理上门遗嘱公证。
在医院,公证员确认苏老伯的意识精神状态都正常后,为老人讲解遗嘱办理流程、遗嘱签订的法律后果和意义,顺利完成公证办理,并向苏老伯耐心解释遗嘱只能处分自己名下一半的房产,另外一半属于亡妻黎女士的份额则需要通过办理继承才能转至儿子名下。
考虑到苏老伯的身体状况,工作人员回到岗位后立马整理资料,并在当天出具公证书,将公证遗嘱通过家属送到了苏老伯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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