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韶关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民建韶关市委员会 钟爱明

韶关日报 2019-01-21 08:58

2017年12月,韶关市被住建部列为全国15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之一。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市级筹划、区级统筹、街道组织、社区实施”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第一批9个试点小区改造工作,使试点的老旧小区居住品质得到显著提升。

尽管韶关市城区第一批老旧小区试点改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推进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但从整体上来看,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现就如何进一步加快推进韶关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形成推进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的合力。建议参照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规模,成立常设的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直接督办。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将城区老旧小区的改造管理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确保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顺利推进。要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构建老旧小区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良好氛围。

摸清家底,科学规划,全面部署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部门,对韶关市老旧小区的总体存量、类型、面积、居民人数、基础设施情况等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翔实的数据,做好规划部署。建议尽快制定《韶关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规划》。要明确改造的原则、内容、标准及投入保障、责任分工、组织实施等,使改造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关注民生,重视民意,确保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取得实效。要着眼长远,帮助群众解决实质性问题;要吸纳民意,确定改造小区和改造方案,实事求是地确定改造内容和标准,使改造项目更加贴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要监督管控,确保工程质量,打造群众放心工程,把好事办好。

传承历史,彰显文明,打造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亮点品牌。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小区实际,紧密结合韶关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大力弘扬传统优秀文化,总结提炼小区文明创建内涵,结合新的建设理念运用,做出小区改造的特色和品牌。

多方参与,多元投入,健全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机制。

夯实基础,规范运作,健全城区老旧小区后续管理长效机制,维护和巩固改造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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