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委各巡察组反馈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 提高政治站位 抓好整改落实
本报讯1月16日至18日,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健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肖展欣,以及其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带领相关巡察组到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对象单位召开反馈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李红军在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2018年8月16日至11月9日,十二届市委进行了第三轮巡察,市委3个巡察组对原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原市外事侨务局、原市经信局、市科协、市城投集团公司、原市民宗局、市科技局、原市委台办等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反馈会上强调,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反馈会上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要坚持立行立改,凡是能整改的马上整改,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借这次巡察整改,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堵塞监管的漏洞,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定不移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深刻剖析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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