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所学校被授予“韶关市绿色校园”称号 提高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意识

韶关日报 2019-01-07 08:59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2018年“韶关市绿色校园”评估结果已于日前出炉,乐昌市坪石镇金鸡小学等36所学校被授予“韶关市绿色校园”称号。

据了解,“韶关市绿色校园”创建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境保护局共同举办。绿色校园创建结合文明校园创建,实施市、县(市、区)、学校三级同创,评选范围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市有关部门组织现场评审,对达到市级绿色校园标准的学校授予“韶关市绿色校园”称号,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绿色校园。活动旨在推动韶关市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融入课内外教学和学生生活,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意识。

主办方表示,希望被授予“韶关市绿色校园”称号的学校再接再厉,在师生绿色环保宣传教育中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他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学习借鉴市级绿色校园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绿色校园创建工作,形成创建特色和品牌。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教育局、环保局深入总结、提炼绿色校园创建经验,搭建展示交流平台,推动韶关市绿色校园创建特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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