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主动卖房偿债武江法院集中发放工人工资款9万余元

韶关日报 2018-12-28 09:00

本报讯“请各位到这边排队签领工资款。”武江法院执行法官高喊一声,35名工人忙上前排队。“余老板没骗我们,他真的把房子卖掉了,我们马上就能领到工资了!”与许久未见的工友寒暄之际,他们还不忘对先前的雇主余老板“点赞”。

原来,2016年12月始,陈某等35人陆续被韶关市某酒楼雇请为工人,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次年6月,酒楼因经营不善即将关张,并口头通知解雇陈某等人。陈某等认为该行为违反相关劳动法规,遂向韶关武江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该酒楼支付陈某等35人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假期加班工资等费用并获支持。

该酒楼的经营者余某不服裁决,诉至武江法院。案经审理,依法判决余某支付上述员工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等合计4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余某未按时履行执行义务,陈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立案后,武江法院执行法官多番查询余某的财产信息,发现其名下没有存款,但有一辆小轿车及一套房屋,遂当即联系余某要求其交出汽车进行扣押,同时依法查封其名下房产。

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后,余某表示愿意还款,且将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后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余某名下的车辆和房屋进行评估,并启动司法拍卖程序,但均“流拍”。得知该情况,余某主动联系潜在买家,以期尽快变卖家产筹齐资金。期间,执行法官还6次与余某沟通,根据其个人情况为其制定科学的还款计划。余某亦向工人保证,会尽己所能还清欠款。11月末,余某终于成功将汽车与房产卖出,将该款项全数偿清了其先前欠下的银行抵押款后,将剩余的9万余元全部用于支付所欠的工人工资。

12月下旬的一天,该案承办法官组织上述工人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大厅内,工友们有条不紊地办理领款手续,欢声笑语此起彼伏,气氛不断升温。“很感激法官的付出,帮我们讨回了部分工资,我们知道余老板已经尽力了,把房子都卖了,希望他有一日能东山再起,我们也好尽快取回全部工资款。”离开时,工人们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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