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惹的祸!男子一大早酒驾被交警查获

韶关日报 2018-12-24 08:57

本报讯不少驾驶人认为,头一天晚上喝了点酒,第二天开车上路应该不算违法。然而,近日,南雄一男子喝了“隔夜酒”开车上路,结果让民警查出了酒后驾驶,被罚款扣分扣证,令其后悔不已。

12月11日9点多,南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雄东路路段设卡查车时,执勤民警看见远处一辆女装两轮摩托车歪歪扭扭地驶来,立即示意其停车依法接受检查,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很大的酒味,问他是否喝了酒,他说没有,可是酒精检测结果却显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该驾驶员刘某大喊冤枉,并拒绝签名,说:“大早上的我怎么可能喝酒啊,就昨天晚上10点多喝了两杯酒而已,这怎么能算酒驾呢?”民警随即对刘某进行了普法教育:警方查处酒驾是根据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标准,只要达到国家规定的20mg/100ml以上就属于酒后驾驶。

最终,刘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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