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乱鸣笛、使用远光灯有可能受罚 新型“电子警察”可准确无误抓拍

韶关日报 2018-12-12 10:25

机动车违法使用远光灯和乱鸣笛违法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是让人十分头疼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目前交通管理的难点,传统的查处手段难取证、难认定、难治理,成效不明显。近日,记者从浈江交警获悉,在韶关火车东站路口北行龙门架上方两种新型电子警察已投入使用,通过最新的技术,能对这两种违法行为进行准确无误的抓拍,并生成处罚依据图片。

智能识别系统精准抓拍乱用远光灯

“开车时乱用远光灯一直是广大驾驶员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不但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驾驶,而且容易导致视线盲区,甚至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浈江交警介绍说。

智能抓拍滥用远光灯是根据车灯形态判断。该系统能同时对三条车道一定范围内远光灯违法行为进行自动识别、抓拍、上传。“系统前端有两个摄像头,一个是记录车辆外观信息,一个是捕获车灯形态,车辆在开启或关闭远光灯状态时的灯束数量、光照强度或光照仰角是不一样的,这款新型电子警察设备主要是利用这一感光判断技术手段,确定是否使用了远光灯。”浈江交警告诉记者,一旦确定车辆滥用远光灯,两个摄像头同时抓拍,对整个违法经过进行记录保存,形成4张违法照片和一段违法视频,可反映违法车辆整个滥用远光灯的过程,同时对车牌信息和车型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

实时显示违法鸣号车辆号码

乱鸣笛,作为交通噪声的主要源头影响着市民生活,尤其是夜间乱鸣笛,更让人心烦。由于取证困难,乱鸣笛一直是交通治理的难题。为了破解这个难题,浈江交警率先在市区引进违法鸣号辅助查处“电子警察”,严查乱鸣笛违法行为。

首个声呐采集设备安装在韶关火车站路口北行龙门架上方,可对一定区域内的机动车违法鸣号行为进行自动捕捉,而后通过路口监控锁定车辆号牌。在龙门架旁的电警杆上方,安装有LED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违法鸣号车辆号码。

违法鸣号辅助查处“电子警察”可生成违章鸣笛过程的照片和视频,同时将违章鸣笛过程的照片、声音、视频等证据存储到中心后台进行进一步核实与存储。

滥用远光灯和乱鸣笛将会被罚款

据悉,对于违反禁鸣规定并被监控设备抓拍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

滥用远光灯的行为则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浈江交警提醒:市区的照明条件良好,无须使用远光灯。请驾驶员从自身和他人安全角度出发,养成合理使用远光灯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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