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全面提升森林公园管理水平,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 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

韶关日报 2018-10-28 08:56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林业部门了解到,近年来韶关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战略部署,高度重视韶关市国土绿化工作的开展,各级林业部门积极实施森林进城围城等重点生态工程,把森林公园建设作为促进森林资源保护、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弘扬生态文明的坚强阵地,形成了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备的森林公园保护管理体系,森林公园日益成为韶关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绿色经济发展的旅游胜地。

目前,全市建有森林公园109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4个,省级森林公园7个,市级森林公园8个,县级森林公园31个,镇级森林公园59个,总占地面积9.4734万公顷。

记者了解到,韶关市各县(市、区)充分利用森林、自然及人文历史资源,严格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永续利用”的原则,科学规划公园建设,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措施,采取以“点、线、面”相结合的形式,合理布局旅游线路,合理打造森林生态旅游品牌,形成了持续、稳定、高效的森林公园建设格局,促进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同时,把森林公园建设列入政府承诺的十大民生实事之一,落实财政建设经费,充分调动乡(镇)政府森林公园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森林公园建设格局。

除此之外,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强化森林公园的资源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不断加大营造林和林相改造力度,加快风景林建设步伐,逐步提高森林风景资源质量,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将森林公园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纳入到特种用途林及林地管理范畴。各县(市、区)政府和林业部门积极做好村民的协调工作,保障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的顺利开展,通过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有效推动了森林公园建设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的开展。

为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建设森林公园的积极性,确保森林公园建设任务顺利完成,韶关市制定了森林公园建设资金扶持政策,落实好新建森林公园的启动资金,为森林公园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及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同时,韶关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森林公园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公园的功能和作用。去年全年森林公园收入总额2.5亿元,门票收入达2773.67万元,旅游总人数达145.05万人次,海外游客11.45万人次。

下一步,韶关市将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为契机,以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公园建设、保护力度,全面提升森林公园管理水平,加大生态文化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生态旅游市场环境,为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实现绿色崛起的韶关目标作出绿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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