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游诈骗小伙被判刑1年7个月

韶关日报 2018-06-22 15:36

本报讯近日,仁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其出售游戏装备为由的诈骗案,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

据了解,2017年2月,20岁的无业青年陈某利用其创建的QQ群在“地下城与勇士”网络游戏中发布诈骗信息,以在游戏中带人刷副本、出卖游戏装备及清除挂机记录为由,诱骗他人用微信、支付宝向其转账,待收到玩家的转账后,陈某立即将被害人微信号和QQ号删除。截至同年8月,陈某利用上述手法先后跨省市诱骗阮某等21人的钱财共计人民币12426元。

仁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游戏中为他人购买装备等方法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并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诈骗类案件日益多发,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法官提醒广大网络游戏爱好者,网游虽然能供人休闲娱乐,但也要适度游戏,健康生活,同时在游戏过程中还需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辨别能力,切不可轻易转账付款给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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