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污染防治攻坚调度会议强调 坚决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

韶关日报 2018-06-09 10:46

本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做好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回头看”的边督边改工作,扎实推进韶关市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昨日下午,韶关市召开了全市污染防治攻坚调度会议。会议通报了6月1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会议召开以来工作进展情况。传达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副厅级干部王伟阳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根据韶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行动安排,韶关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迅速行动,措施得力,做了大量的工作,成效显著。截至6月7日,市属三区上报已开展整治工作的有151家,其中武江区22家、浈江区100家、曲江区29家,其他县(市)23家。

针对韶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要加强水源保护区违法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力度,积极推动清拆行动,在中央环保“回头看”下沉韶关市督查前完成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二是各整改责任单位要继续加大力度认真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改工作,防止虎头蛇尾,确保按时完成整改要求。三是要加强对各地整治情况的核查,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未取得成效的责任单位须重新整改。四是要做好“散乱污”企业责任人的疏导和沟通工作,增强其环保意识,稳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交办问题的整治工作,防止简单的“一刀切”工作模式。五是要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拆除工作采取降尘措施,避免企业在拆除过程中产生新的环境问题。

会议传达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的通知》精神。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清环保“一刀切”的社会危害,既要按要求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要在督察整改过程中,制定可行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避免影响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会议还通报了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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