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省受理消费投诉超39万件 互联网服务类投诉连续两年超10万,直播带货成投诉热点

信息时报 2021-03-24 21:12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粤消宣)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召开的2021年3·15信息通报会上获悉,2020年全省消委会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94258件,占全国消协总量40.14%,再创历史新高。

去年消费投诉呈现三大特点

据省消委会秘书长杨淑娜介绍,2020年,广东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处理消费者投诉394258件,同比增长5.5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3.23亿元,同比下降38.82%。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投诉586件,加倍赔偿金额约34.4万元。

杨淑娜表示,2020年消费投诉有三大特点:其一,消费投诉持续增长,总量再创历史新高,2020年全省消委会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94258件,与2019年相比增加20682件,继去年之后再创历史新高。近五年来,全省消委会系统投诉量上升趋势明显,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8.19%。

其二,服务类投诉比重逐年增加,2020年服务类投诉248215件,占总投诉量62.96%,是商品类投诉的1.8倍,与2018年1.3倍、2019年1.5倍相比,服务类投诉比重逐年增加并拉大差距。

其三,投诉分布过于集中,珠三角占比偏重。2020年全省消费投诉仍然高度集中于广州、深圳两市,两地投诉量共356562件,同比增长7.21%,占全省90.43%,其中深圳199037件,占全省50.48%,广州157525件,占全省39.95%。

网络消费问题投诉超10万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医疗、旅游等相关领域投诉快速增多:医疗用品类投诉激增。2020年全省消委会系统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共计7276件,同比增加114.32%,为增长最快的投诉类别。受疫情影响,部分消费者的旅游出行计划被打乱,导致旅游、住宿和票务等方面的消费投诉增加。2020年旅游类投诉共5711件,同比增长12.29%。

杨淑娜表示,新消费纠纷不断涌现,表现在三大方面:预付式叠加消费贷。预付式消费投诉频发,而传统的预付式叠加“消费贷”所形成的新营销模式,引发系列投诉和维权难题,在教育培训、美容美发、休闲娱乐、健身养生等服务消费领域十分普遍。

直播带货新问题。近年,网络消费问题投诉一直居高不下,2020年度互联网服务类投诉104997宗,已经连续两年超10万。除传统网购,直播带货作为一种互动式的营销模式带来新的消费问题。消费者反映:一是部分直播商家不兑现承诺;二是推销员夸大产品功效;三是产品质量差,出现变质、破损、开裂;四是退货不落实,拖延退款;五是客服响应不及时,不履行售后义务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长租公寓受关注。2020年,生活及社会服务类投诉52187宗,比2019年增加17920宗,同比增长52.30%。其中由房屋租赁和租金贷叠加形成的长租公寓问题比较突出。

去年广东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养老服务交费易老人入坑退款难

案情:2020年9月,广东省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孙先生夫妇投诉,称其去年受某养老院接待员诱导,在未与子女商量情况下,与养老院签订了为期12月的服务合同,并缴纳2万元订金。之后发现,养老院实际情况与之前承诺完全不符。孙先生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订金。但养老院称只能在补齐17.8万尾款后办理转让。无奈之下,孙先生只好先补齐尾款。而交齐尾款后,养老院却推诿拖延,不予办理转让,多次联系沟通后,也才勉强同意退还70%费用。考虑到孙先生年纪较大,且情绪激动,消委会工作人员首先对孙先生进行安抚,并立即与养老院联系退款事宜。起初,养老院仍以各种理由坚持不能全额退费。经一个月时间反复沟通,养老院同意仅扣除6千余元违约金,其他款项全部退还。同样遭遇的还有其他几位老人,最终消委会共为他们追回养老钱60余万。

无人机故障不保修 农民合法权受保护

案情:2020年10月,广州市消委会接到云南消费者赵先生投诉,称其购买广州某科技公司生产的无人机用于农业生产,在一次植保作业中其中一架无人机坠机损坏,经厂家技术鉴定,结果为硬件问题。因产品还在保修期,消费者要求代理商给予维修,对方不同意;联系广州厂家维修,却被要求支付8000多元维修费,消费者认为不合理,于是发起投诉。广州市消委会经过调查,认为厂家已承认无人机坠损是质量问题,且在质保范围内,但却一直拖延提供维修服务,已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向企业解释厂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提出如因拖延处理影响农民生产、导致发生其他损失,企业还要承担更多赔偿。最终,厂家同意免费保修,仅用一周时间就为赵先生修好无人机。

异地购车出故障跨市维权获退款

案情:2019年12年底,汕尾市民何先生花39.29万元在广州某汽车品牌4s店购买了一辆SUV小轿车。行驶三个月后(2020年3月份),刚做完首次保养就出现故障,在汕尾同品牌4s店多次维修依旧无法解决问题。由于车辆修理时间已累积超过35天,根据国家“三包”规定,何先生提出退换车的要求,而厂家、销售方、维修方却相互推卸责任,再三拖延时间,迟迟未给出解决方案。2020年4月底,何先生在多方奔走无果的情况下,到汕尾市消委会投诉求助。汕尾市消委会迅速前往当地4s店现场展开调查,确认车辆已维修数次。考虑到汽车维权取证难的问题,消委会说服维修店为消费者出具完整的汽车维修报告,为纠纷解决提供了关键佐证。但工作人员又遇到新难题,因为被诉方在广州,跨市调解困难大,于是联系广州市消委会请求帮助协调。在广州消委会协助下,经工作人员反复多次与汽车销售方电话沟通协调,最终销售方同意给予退车退款处理,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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