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逾七成已完成整治 汕尾饮用水水源地问题率先“清零”

南方日报 2018-11-06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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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整治清单

南方日报讯(记者/谢庆裕通讯员/陈惠陆邓良琼)笔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截至10月31日,广东省2018年需完成整治的925个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治720个(占比77.8%),剩余问题数为205个。从各地完成情况来看,揭阳、汕尾和江门市完成率均达九成以上。河源、茂名、佛山、清远、云浮、中山、韶关、潮州、梅州、湛江、阳江、肇庆、广州13市完成率低于全省平均完成率。2019年年底前应完成的310宗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完成142宗。

11月2日,经省督察组现场核查,汕尾市纳入生态环境部2018年考核的39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在全省率先“清零”,较规定的年底期限提前近2个月完成整治任务。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汕尾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截至10月25日,39个问题已完成32个,剩余7个问题主要包括5个自然村的村污水处理设施及输水管道建设问题和2条省道穿越保护区的应急处置设施建设问题。

10月25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现场督察指导,要求汕尾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力争率先在全省带头“清零”市级饮用水源问题。

据了解,汕尾市城区石奎村等5个自然村位于地级饮用水水源地赤沙水库附近,村生活面源污染问题被列入国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范围,必须于今年底完成。

根据国家考核要求,海丰县2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交通穿越问题整治,也必须于今年底完成。该两个问题分别为:省道S335线公平镇与平东镇交界路段穿越公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省道S241线赤坑镇上埔村路段穿越赤沙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问题。截至11月2日,该两个交通穿越水源地问题整治工作,已按要求建成应急设施,设置了边沟,同时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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