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督办环境投诉问题整改

汕尾日报 2018-11-01 12:18

汕尾日报讯 (通讯员 陈志明 黄素敏)近日,海丰县政府负责人率县城三镇及县公用、环保、水务等单位负责人对省第四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进行督办,要求属地镇和责任单位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加快环境投诉问题整改。

督办组一行先后到海丰县附城镇领头山楼邦台水泥加工厂、三环路佳豪明庭旁的排水沟及城东镇东骏花园旁的同发石材加工厂等地,对督察组交办的案件进行督办,详细了解各地噪音污染、臭气污染等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整改方案和措施。

该县政府负责人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建立责任传导机制,确保每一级都有明确分工、责任可追溯到人;对投诉集中的问题,要集中予以解决;对交办的案件,要督促企业明确整改时间,立即着手进行,同时也要加强检查督促,着力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推动海丰县环保工作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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