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擅自迁移树 一株罚款五千元
宝安日报讯(记者 张小葵 通讯员 胡玉莹 付军琴)近日,福永街道一家企业在未取得树木迁移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迁移树木,被福永街道综合执法队立案查处,一株罚五千元。
10月25日下午,福永街道综合执法队接到群众投诉称,白石厦社区海丰二路与兴益路交会处有人砍伐树木,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修剪过的枝叶散落一地,几株绿化树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其中一株被挖掘出的树干已经装载在货车上正准备运走。经现场调查,当事人未能提供树木迁移相关许可证,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到执法队接受调查,并依法暂扣了其车辆。
日前,该企业相关人员已到执法队接受调查询问,承认其未办理移栽树木许可擅自移栽树木事实,并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以每株5000元的处罚标准交纳了罚款。
福永街道执法队提醒广大市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树木、绿地的责任和义务,若发现周边区域有人私自砍伐、迁移树木,请立即向执法队进行投诉。未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砍伐、移植树木、毁坏绿地行为都会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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