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城乡居民下年度医保开征

汕尾日报 2018-10-25 12:33

汕尾日报讯(记者 洪笳荣)海丰县城乡居民下年度医疗保险目前进入全面开征阶段,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

去年10月份以来,该县城乡医保进一步提高医保医疗待遇,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目标,减轻了城乡居民就医费用负担,为改善民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为确保参保住院者在明年1月1日起能正常享受住院报销待遇。 在10月22日召开的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动员工作会议上,该县有关领导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握政策,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医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抓住重点、讲究方法,全面推进城乡医保征缴工作,做到在宣传上主动发力,在宣传的实效性上下功夫;要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引导村干部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达到全面覆盖、全员参保;要强化领导、通力合作,确保12月15日前完成个人缴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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